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市科协,各高校(院所)科协和企业科协: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省战略,完善省科协鼓励省内青年科技工作者参加国际和港澳台地区学术交流的资助制度,更好地发挥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的托举作用,省科协对《辽宁省科协实施中青年科技工作者国(境)外交流提升计划资助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并改为《辽宁省青年科技工作者国际和港澳台学术交流资助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办法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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